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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中报]新国都(300130):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

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

全体董事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


(资料图)

书面确认意见

根据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》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——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》,作为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董事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,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,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宜发表如下确认意见:

公司本次半年度报告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,其内容真实、完整,编制及审核程序符合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——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》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——业务办理》、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——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(2021年修订)》中关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编制的相关规定,公司全体董事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半年度报告的编制、审核以及出具的最终报告等没有异议。

根据《证券法》第八十二条的要求,本人作为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,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。

(以下无正文)

(本页无正文,为《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》签署页)

全体董事签署:

刘祥 江汉 孙彤

韦余红 石晓冬 曲建

杨小平 陈京琳

高级管理人员签署:

刘祥 韦余红 孙彤

石晓冬 宋菁 姚骏

郭桥易

监事签署:

李林杰 张金燕 田丽满

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

2023年8月1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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